为进一步加强全镇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切实提高社会治 理实效,做到“微事不出格、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 不上交”。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 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以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基本原则,坚持提 升网格化管理服务能力与改进工作作风、解决民生诉求、增强 干群关系相结合,以事项上报数量、办理质量以及结果反馈、 群众满意度为评分基础,确保通过网格化月度工作考核,提高 网格化事项办理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考核对象
承办网格化事项的村居、企业和镇直各部门。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基础网格员上报矿产资源盗采、安全隐患、环境 保护、矛盾纠纷、重点人员、工程建设等 6 类 18 项信息以及乡镇安排的其他应急管理工作,使“网格吹哨,部门报到”落到 实处,成为乡村社会治理的新常态。
1. 发现非法占用、违法建设、破坏山林耕地行为(责任单 位:自然资源管理所、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2. 发现非法采矿、采砂行为(责任单位:自然资源管理所、 派出所、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3. 发现开挖地窖、窑洞行为(责任单位:自然资源管理所、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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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网格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范文2篇6689字.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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