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制度

2023-04-02 21:24: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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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峰矿区教育局

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察测试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增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治教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法治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省政府令[2010]1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参加任职前法律知识考察的对象:拟提拔的股级及以下校级及中层干部

第三条 坚持考用结合、以考促学、考测互补、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考察测试时间在对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对象实施提拔考察或试用期满正式任职时。

 考察内容宪法观念、法律意识、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能力等方面。

 测试内容基本法律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有关法律法规

基本法律知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等。

基本法律法规:《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及与部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定》、《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等。

 实行统一命题测试。测试试题分判断题、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论述题五种类型。

 采用闭卷或开卷考试的方式测试,按百分制计分。

 测试由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履行如下职责:

(一)建立测试试题库;

(二)根据部门职责从题库抽取题目,并提供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三)组织测试。

第十条 应试人员应当遵守考场纪律,独立完成答卷,不得有任何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被认定作弊者,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 应试人员对测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书面申请复查。如对评分存在较大异议,经应试人员申请,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组织专家复评。复查、复评分数为最终成绩。复查、复评结果书面答复申请人。

第十 考察和测试结果应当作为任职依据。

第十 考察和测试工作费用列入财政预算,不另行收取应试人员及其单位考务费用。

第十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一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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