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工作人员作案不同于外部人员作案,因其深谙银行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金融业务操作程序,作案的策划比较周密,作案后不易被及时发现。具体来说,具有如下特点:
一、银行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特点
一是主要表现为挪用、贪污和索贿、受贿。内部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和工作之便,采取多种形式将国家、企业或银行资金转给个人经商、办企业,甚至进行投机倒把、诈骗等活动,有人干脆直接将掌管的恶资金用于个人炒股和放贷。有的内部人员在办理吸收存款、收回贷款业务时不入帐,有的假冒他人之名套取贷款,窃取和截留客户存款,有的监守自盗,中饱私囊;还有的负责人甚至私自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搞帐外经营,牟取暴利。如东安县某银行业务部人民币柜组长兼人民币企业柜复核刘某某,自2006年8月至2010年7月,分别采用收款不入帐、虚构利息等方法侵吞骗取公款219万元。索贿受贿主要表现在信贷、金融管理、外汇管理、结算活动中向客户索要或暗示索要钱财和物品。如中国银行东安县某支行储蓄所柜台柜员李某某,利用其在2008年2月至2011年4月担任管理兑款业务的职务便利,在为无业人员王某某违规兑换外币转存款的业务活动中,先后七次收受王某某贿赂款人民币9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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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银行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分析及对策(调研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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